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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战对纺织服装业的影响
文章来源:中国服装协会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07:36:23
 
2019年5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对约3250亿美元中国商品拟加征25%关税清单(简称清单4),涉及我国纺织行业对美出口比重较大的服装(HS61、62章)和大部分家用纺织品(HS63、94章)以及部分纺织机械产品(HS84章),涉及我行业对美年出口金额超过400亿美元产品。目前美国正在就该清单征求公众意见,并将于6月17日举行公开听证会。对于是否正式针对该3000亿美元中国商品清单加征25%关税,还将在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后,结合中美贸易谈判的最新进展情况而定。
 
此前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简称清单3)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其中已经包括了几乎全部种类的纺织纱线、织物、针织、产业用制成品及部分家用纺织品和纺织机械产品,这些产品对美年出口额逾40亿美元,至此两份清单以互补的形式几乎覆盖了我行业全部对美出口的纺织服装产品,总额约450亿美元。
 
美方上述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升级,违背中美双方关于通过磋商解决贸易分歧的共识,损害双方利益,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为捍卫多边贸易体制,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我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已实施加征关税的600亿美元清单美国商品中的部分,提高加征关税税率,分别实施 25%、20%或10%加征关税;对之前加征5%关税的税目商品,仍继续加征5%关税。
 
另外,有多个化纤原辅料商品在加征关税之列,其中:47020000 溶解级化学木浆;29094300 乙二醇或二甘醇的单丁醚;29094400 乙二醇或二甘醇的其他单烷基醚;29269090 其他腈基化合物(己二腈在此税号项下)等产品保持加征5%的关税税率,对再生纤维素纤维行业和锦纶66行业有一定影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指出,中方调整加征关税措施,是对美方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回应。中方希望,美方回到双边经贸磋商的正确轨道,和中方共同努力,相向而行,争取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达成一个互利双赢的协议。
试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
 
  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根据公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接受有关利益主体申请,并在对有关申请逐一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并制定公布排除清单。
  对排除清单内商品,自排除清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对排除清单公布前已经停止或已暂停加征关税的商品,已加征关税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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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部:中方从不屈从于外部压力
  对于美方的反复无常和极限施压,中方始终保持冷静和建设性姿态。5月13日,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加征关税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中方从来不会屈服于外部压力,中方有决心有能力维护自身的合法和正当权益。5月14日,中方再次表示发起贸易战只会损人害己,对贸易战中国不想打、不愿打,但也绝不怕打。
  央视国际锐评:中国已做好全面应对的准备
  央视刊发了名为《中国已做好全面应对的准备》的国际锐评,评论表示,无论外部风云如何变幻,对中国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做好自己的事情,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美国下一步是要谈,还是要打,抑或是采取别的动作,中国都已备足了政策工具箱,做好了全面应对的准备。
  当前形势下,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将协同行业各方力量,与全体纺织服装企业共克时艰,中纺联国际贸易办公室将根据行业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的排除工作。如有相关企业需要对被纳入反制清单的从美国进口的纺织原料/中间制品/最终用途产品等提出合理的排除申请,请与中纺联国际贸易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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